首页 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实施细则(2010年) 第七章 奖励 第二十四条 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实施细则(2010年) 第二十四条 第七章 奖励 第二十四条 有关部门、地区和获奖单位可根据本部门、本地区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对获奖单位和人员给予奖励。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八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