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实施细则(2010年)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八条 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实施细则(2010年) 第八条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八条 创新奖申报单位原则上由工程项目建设、规划设计、施工总承包、技术咨询等主要参建单位联合申报;也可经建设单位同意后,由设计、施工总承包单位联合申报或其中一家单独申报。其他参建单位可随主要参建单位申报。 第七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