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2001—2010年)(2001年) 七、
七、 考核与评价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每年要组织计划、财政、卫生等部门对本地区执行规划、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认真予以解决,并作好年度检查总结,结果报上一级人民政府。
国家计委、财政部、卫生部要不定期地对各地区、各部门执行本规划的情况进行检查,2005年和2010年组织中期和终期评估,结果报国务院。
(注:本规划不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每年要组织计划、财政、卫生等部门对本地区执行规划、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认真予以解决,并作好年度检查总结,结果报上一级人民政府。
国家计委、财政部、卫生部要不定期地对各地区、各部门执行本规划的情况进行检查,2005年和2010年组织中期和终期评估,结果报国务院。
(注:本规划不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