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经济普查条例(2004年) 第二章 经济普查对象、范围和方法 第八条 全国经济普查条例(2004年) 第八条 第二章 经济普查对象、范围和方法 第八条 经济普查对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第二章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