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生态脆弱区保护规划纲要(2008年) 8.

8. 沿海水陆交接带生态脆弱区

重点保护区域:辽河、黄河、长江、珠江等滨海三角洲湿地及其近海水域,渤海、黄海、南海等滨海水陆交接带及其近海水域,华北滨海平原内涝盐碱化生态脆弱重点区域。

具体保护措施:加强滨海区域生态防护工程建设,合理营建堤岸防护林,构建近海海岸复合植被防护体系,缓减台风、潮汐对堤岸及近海海域的破坏;合理调整湿地利用结构,全面退耕还湿,重点发展生态养殖业和滨海区生态旅游业;加强湿地及水域生态监测,强化区域水污染监管力度,严格控制污染陆源,防止水体污染,保护滩涂湿地及近海海域生物多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