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生态脆弱区保护规划纲要(2008年) 2.

2. 加强生态保育,促进生态脆弱区修复进程

在全面分析和研究不同类型生态脆弱区生态环境脆弱性成因、机制、机理及演变规律的基础上,确立适宜的生态保育对策。通过技术集成、技术创新以及新成果、新工艺的应用,提高生态修复效果,保障脆弱区自然生态系统和人工生态系统的健康发展。同时,高度重视环境极度脆弱、生态退化严重、具有重要保护价值的地区如重要江河源头区、重大工程水土保持区、国家生态屏障区和重度水土流失区的生态应急工程建设与技术创新;密切关注具有明显退化趋势的潜在生态脆弱区环境演变动态的监测与评估,因地制宜,科学规划,采取不同保育措施,快速恢复脆弱区植被,增强脆弱区自身防护效果,全面遏制生态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