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十五”计划(2002年) 1. 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十五”计划(2002年) 1. 1. 国家级。建设长江、黄河、辽河源头区,洞庭湖、鄱阳湖、三江平原洪水调蓄区,黑河流域、阴山北麓、塔里木河下游防风固沙区,长江、黄河上中游水土保持重点预防保护区,南水北调东线、中线源头水源涵养区,舟山渔场,秦岭等15个国家级生态功能保护区,遏制其生态功能的破坏,形成基本管护能力。 (一) 目录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