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十五”计划(2002年) 1.

1. 坚持不懈地开展生态保护宣传,进一步增强全民的生态保护意识和公德。要根据全国生态环境形势的变化和国家生态保护战略发展的需要,利用科学、艺术和新闻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开展生态环境警示教育;组织开展草原保护、森林保护、沙尘暴防治、水土保持和矿山环境保护、旅游环境保护等专题、专项宣传报道,不断提高公众的生态意识、环境意识和搞好生态保护的责任感、使命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