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十五”计划(2002年) 4.
4. 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目标与主要指标
“十五”期间,要努力使农村生产和生活环境有所改善,种植和养殖业废物排放得到基本控制,资源化率有所提高;农用化学品环境安全管理得到加强,重点区域的农药、化肥等面源污染加重的趋势得到减缓。
主要指标:
——机场、高速公路、铁路、风景名胜区周边等重点秸秆禁烧区的秸秆禁烧率达到95%以上,全国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0%;
——重点地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污水排放达标率达到60%,粪便资源化率达到70%;
——农业灌溉用水力争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水平有所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