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工作会议纪要(2021年) 7. 全国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工作会议纪要(2021年) 7. 7.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对格式条款中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在合同订立时采用足以引起对方注意的文字、符号、字体等特别标识,并按照对方的要求以常人能够理解的方式对该格式条款予以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符合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所称“采取合理的方式”。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对已尽合理提示及说明义务承担举证责任。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 目录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