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2003年) 1. 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2003年) 1. 1.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的规定,行为人“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对其携带挪用的公款部分,以贪污罪定罪处罚。 引用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八) 目录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