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2003年) 四、 关于挪用公款罪 (六) 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2003年) (六) 四、 关于挪用公款罪 (六) 挪用公款用于注册公司、企业行为性质的认定 申报注册资本是为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作准备,属于成立公司、企业进行营利活动的组成部分。因此,挪用公款归个人用于公司、企业注册资本验资证明的,应当认定为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 (五) 目录 (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