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内容

全国法院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破产案件座谈会纪要(2026年) 破产申请受理后,具备返还条件且承包人缴纳的保证金能够与债务人财产相区分的,承包人可以主张取回权;不能区分无法取回的,承包人因此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作为普通债权清偿。破产申请受理时具备返还条件,因管理人的原因导致无法取回的,承包人的损失应当作为共益债务清偿。应返还的保证金属于建设工程价款其中部分,承包人主张按照建设工程价款债权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破产申请受理后,具备返还条件且承包人缴纳的保证金能够与债务人财产相区分的,承包人可以主张取回权;不能区分无法取回的,承包人因此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作为普通债权清偿。破产申请受理时具备返还条件,因管理人的原因导致无法取回的,承包人的损失应当作为共益债务清偿。应返还的保证金属于建设工程价款其中部分,承包人主张按照建设工程价款债权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