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法院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破产案件座谈会纪要(2026年) 12. 已交付占有房屋的购房人权利保护。破产申请受理前,非消费性购房人与债务人已就商品房、小商铺等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购房合同,破产受理时购房人已基于卖方符合约定条件的交付行为合法占有房屋,管理人请求解除合同收回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全国法院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破产案件座谈会纪要(2026年) 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是否存在交付钥匙、办理物业入住手续以及实际管理、控制等事实支配行为,综合判断购房人是否实际占有房屋。 12. 已交付占有房屋的购房人权利保护。破产申请受理前,非消费性购房人与债务人已就商品房、小商铺等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购房合同,破产受理时购房人已基于卖方符合约定条件的交付行为合法占有房屋,管理人请求解除合同收回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是否存在交付钥匙、办理物业入住手续以及实际管理、控制等事实支配行为,综合判断购房人是否实际占有房屋。 12. 目录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