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检察教育培训规划(2023—2027年)(2023年) (四)
(四) 严格培训管理。加强培训机构管理,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厉行勤俭节约,弘扬学习之风、朴素之风、清朗之风。加强教师管理,重视师德师风建设,严肃讲坛纪律。各级检察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应采取全程跟班、随机抽查、飞行检查等方式,对本地区本单位各级各类培训班进行指导督学。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不定期对地方检察机关举办的各类培训开展随机抽查。全过程加强学员管理,发挥学员党支部和班委会作用,严肃培训期间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学员管理相关规定。建立学风督查长效机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按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严格规范落实请假制度,专题培训班次累计请假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总学时的1/7,超过的应予退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