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检察教育培训规划(2023—2027年)(2023年) (四)

(四) 紧扣办案需要。立足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着眼于刑事检察行稳致远,针对民事检察不专不会、行政检察不敢不力、公益诉讼检察不精、检察侦查不强等问题,以各级检察机关、各业务条线一线办案骨干为重点,围绕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司法政策以及检察业务领域的新型、疑难、复杂问题开展专项业务培训,着力提升检察人员高质效办案能力,促进检察人员善于从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善于从纷繁复杂的监督案件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善于统筹法理情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