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检察教育培训规划(2023—2027年)(2023年) (二)

(二) 突出“关键少数”政治训练。坚持把政治训练贯穿干部成长全周期,使检察人员的政治素养、政治能力与担负的领导职责相匹配。强化“一把手”政治培训,落实“一把手”政治能力提升计划。最高人民检察院5年内对各省级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地市级检察院检察长轮训一遍,对基层检察院检察长培训实现全覆盖;省级检察院5年内对地市级检察院和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轮训一遍。围绕提高政治能力和领导能力,分级加强厅局长、处长等部门负责人任职培训,做好高级检察官晋升培训。重视对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的政治培训。强化对检察业务专家等高层次优秀检察人才的政治引领,定期组织开展国情、检情研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