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十四五”人才发展规划(2022年) (二)

(二) 完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人才培养体系

加强产学研深度融合,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围绕未来电视、广电5G建设等重点领域,积极促进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集中力量办好广电总局实验室、媒体融合创新中心,培育一批一流产业园区、领军企业,探索高层次人才培养模式,建设高水平产教融合培养基地。推动人才培养关口前移,支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单位、机构与高水平大学开展联合人才培养,实行订单培养、源头培养,有针对性地培养急需和高精尖缺人才。鼓励高等院校搭建文化、艺术、技术、传播跨学科综合培养平台,推动建立产学研用结合的协同育人模式。加强广电与网络视听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建设,注重发挥其指导服务功能,拓展教育培训抓手,夯实人才培养基础。推动广电与网络视听职业教育数字化改造升级,加强院校共建,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培养能力。联合行业企业开发教材、标准体系,申办开展行业技能竞赛,探索建设产教技术创新平台,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实现教育链、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全面贯通。

分层分类开展人才教育培训。制订实施《2023—2027年广播电视教育培训规划》,坚持采取集中轮训、网络培训、研修班、报告会、大讲堂、人才论坛等多种形式,面向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开展分层次、多形式、广覆盖的教育培训。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干部头脑,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首课主课必修课,贯穿实施全过程。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做好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加强党的宗旨作风、党内政治文化、党史国史、党的优良传统教育,用好红色资源、讲好红色故事,开发广电红色教育基地,增强政治建设和党性教育的现实针对性。加强专业能力培养,开设高层次人才轮训班,实施中青年骨干人才专业研修计划。大力开展专业技术人才的继续教育,构建人才终身教育体系。健全导演、编剧、制片人、演员、经纪人等创作领域从业人员常态化培训机制,鼓励支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机构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健全人才挂职、调研、考察制度,组织专家学者、文艺工作者等从业人员到社会实践前沿、生产生活一线,开展国情考察、社会调研、实践锻炼、志愿服务等活动。

促进人才交流合作。健全人才流动机制,营造开放有序、良性竞争的用人环境。鼓励新闻采编人员与经营管理人员双向岗位交流,鼓励新媒体人才和传统媒体人才双向交流,鼓励传统媒体人才向全媒体人才转型,培养一批适应大视听发展格局需要的复合型人才。推进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从业人员信息数据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探索建立人才信息共享平台,促进人才资源顺畅流动、有效配置。优化人才地域分布,打造北京、上海、粤港澳大湾区、杭州、长沙等地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人才高地,充分发挥人才聚集和辐射作用。支持国家级广电机构发挥“国家队”人才优势,与地方建立人才定向培养、对口交流机制;鼓励经济发达地区与边疆、民族地区开展人才合作。大力支持广电人才“引进来”和“走出去”。发挥重点企业、科研院所和高校的人才聚集作用,建设好高水平引才引智平台。鼓励行业专家、领军人才、文艺创作人才开展国际交流合作。支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海外分支机构吸引使用本土化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