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调整方案(2016年) 四、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调整方案(2016年) 四、 四、 保障措施 (一) 自上而下完成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各省(区、市)要按照《纲要》调整方案确定的指标、布局优化原则和有关政策要求,以二次调查和规划中期评估成果为基础,编… (二) 完善耕地保护政策和机制。健全耕地保护补偿制度,充分调动农民保护耕地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加强和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综合运用多种政策平台,多措并举,严格落实耕地占一补一… (三) 健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机制。加强相关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协调衔接,相关规划在土地利用上的安排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和总体布局。以二次调查成果、土… (四) 加大生态保护力度。把节约放在优先位置,进一步严格土地用途管制,控制耕地、林地、草地等转为建设用地,以最少的土地资源消耗支撑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 (五) 同步更新规划数据库。各地要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统筹安排、同步更新规划数据库,重点更新规划图层。做好质量核查,确保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 (六) 加强规划实施管理制度建设。进一步协调研究相关标准的衔接统一,建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定期评估修改制度,完善编制和审批程序,严格实施管理,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权威性,切… 附表: 调整后的2020年土地利用主要指标(略,详情请登录国土资源部网站)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