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国土规划纲要(2016—2030年)(2017年) 第五节
第五节 提升非能源重要矿产资源保障能力
加强重要矿产资源勘查。积极实施找矿突破战略行动,以铁、铜、铝、铅、锌、金、钾盐等矿种为重点,兼顾稀有、稀散、稀土金属和重要非金属矿产,完善以市场为导向的地质找矿新机制,促进地质找矿取得重大突破。加强重点成矿区带勘查,摸清海洋矿产资源家底,建设一批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接续基地,塑造资源安全与矿业发展新格局。积极参与国外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到2030年,重要矿产资源探明储量保持稳定增长。
强化矿产资源合理开发与保护。提高铁、铜、铝土矿等重要金属矿产持续供应能力,开发石墨等新型非金属矿物材料。积极开发利用战略性新兴矿产,加强重要优势矿产保护,对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实行开采总量控制。健全战略储备与商业储备相互结合、矿产品储备与矿产地储备互为补充的重要矿产储备体系。到2030年,重要矿产国内保障程度有所提高。
推进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加强低品位、共伴生、难选冶矿产资源的综合评价和综合利用,增加和盘活一批资源储量,加快安全高效先进的采选技术设备研发与推广,减少储量消耗和矿山废弃物排放。建立矿产资源采选回收率准入标准管理和监督检查体系,开展矿产资源综合利用试点示范,推进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和绿色矿山建设,带动矿产资源领域循环经济发展,提升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整体水平,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