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国土规划纲要(2016—2030年)(2017年) 第三节

第三节 提高开放合作水平

构建全方位对外开放格局。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政策,统筹各类合作机制和平台,完善互利共赢、多元平衡、安全高效的开放型经济体系,充分发挥国内各地区比较优势,促进沿海沿边内陆开放优势互补,全面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大力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和国际产能合作,带动我国相关领域产品、技术、标准、服务出口。陆上依托国际大通道,以沿线中心城市为支撑,以重点经贸产业园区为合作平台,共同打造新亚欧大陆桥、中蒙俄、中国—中亚—西亚、中国—中南半岛、中巴、孟中印缅等国际经济合作走廊;海上以重点港口为节点,共同建设通畅安全高效的运输大通道。

加快建设面向国际的综合交通枢纽和开发开放基地,发展建设面向国际区域合作的陆路边境口岸城镇。以新疆喀什、霍尔果斯等经济开发区,广西东兴、云南勐腊、云南瑞丽、内蒙古满洲里、内蒙古二连浩特、黑龙江绥芬河等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以及中国图们江区域(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等地区为重点,大力发展外向型优势产业,建设能源资源进口加工基地,发展国际商贸物流园区和集散中心,推进国际运输通道建设,加快建设沿边经济合作区、跨境经济合作区、跨境旅游合作区,将沿边地区发展成为兴边睦邻、合作共赢、提升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