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印刷复制行政执法报告评价制度实施办法(2011年)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印刷复制行政执法工作评价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类。

未按照本办法要求报送《印刷复制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工作情况汇总表》和《印刷复制重大案件报告表》以及本年度印刷复制行政执法工作总结评价报告的,评价结果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