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卫生统计工作管理办法(1999年) 第四章 卫生统计人员 第十八条 全国卫生统计工作管理办法(1999年) 第十八条 第四章 卫生统计人员 第十八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要为统计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以保证统计人员搞好本职工作。 第十七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