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农业普查条例(2006年) 第五章 数据公布、资料管理和开发应用 第三十二条 国家建立农业普查资料公布制度。 全国农业普查条例(2006年) 地方普查办公室发布普查公报,应当报经上一级普查办公室核准。 第五章 数据公布、资料管理和开发应用 第三十二条 国家建立农业普查资料公布制度。 地方普查办公室发布普查公报,应当报经上一级普查办公室核准。 目录 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