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2023年) 第十条
第十条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持续加强履职学习,认真参加常务委员会安排的专题学习和其他学习,坚持学以致用、学用结合,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本领。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注重学习以下内容: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
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宪法、法律;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理论和实践;
中国式现代化的理论和实践;
履职所需的法律知识和其他专业知识。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注重学习以下内容: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
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宪法、法律;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理论和实践;
中国式现代化的理论和实践;
履职所需的法律知识和其他专业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