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1993年) 第十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1993年)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常委会组成人员要保持清正廉洁,不准牟取不正当收益。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