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1993年) 第十一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1993年)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参加专门委员会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当积极从事专门委员会的工作,遵守专门委员会的工作规则和制度。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