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成渝金融法院的决定(2022年)
发布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效力
现行有效
(2022年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为了加大金融司法保护力度,营造良好金融法治环境,维护金融安全,根据宪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现作如下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