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2000年) 六、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2000年) 六、 六、 利用互联网实施违法行为,违反社会治安管理,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利用互联网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构成民事侵权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1994) 五、 目录 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