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暂时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有关规定的决定(2021年)
发布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效力
现行有效
(2021年10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