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制止向恐怖主义提供资助的国际公约》的决定(2006年) 三、 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以下3项条约不在《公约》第2条第1款第(a)项所指附件的适用范围之内: (二)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制止向恐怖主义提供资助的国际公约》的决定(2006年) (二) 三、 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以下3项条约不在《公约》第2条第1款第(a)项所指附件的适用范围之内: (二) 1988年3月10日在罗马签署的《制止危害航海安全的非法行为公约》。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