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1995年) 十、

十、 公司董事、监事或者职工利用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利,侵占本公司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