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1995年) 十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1995年) 十七、 十七、 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的,分别依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和《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的有关规定处罚。 引用法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1988)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1995) 目录 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