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泄露国家秘密犯罪的补充规定(1988年)

发布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效力 已失效
(1988年9月5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1988年9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