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侵犯著作权的犯罪的决定(1994年) 三、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侵犯著作权的犯罪的决定(1994年) 三、 三、 单位有本决定规定的犯罪行为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决定的规定处罚。 二、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