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的若干规定(1983年) 六、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的若干规定(1983年) 六、 六、 县、自治县的人民政府驻地在市区内的,其所属机关、团体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参加县、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不参加市、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目录 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