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2021年) 十九、 国务院对事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依法在出台前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 (二)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2021年) (二) 十九、 国务院对事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依法在出台前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 (二) 涉及国计民生、国家经济安全、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经济体制改革或者对外开放方案出台前;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