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刑事案件办案期限的补充规定(1984年) 六、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刑事案件办案期限的补充规定(1984年) 六、 六、 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公诉案件,从改变后的办案机关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办案期限。 五、 目录 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