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决定(2025年) 三、 第一百三十二条增加三款,作为第二款至第四款:“违反本法规定,道路运输经营者未按要求进行重点液态食品散装运输的,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除吊销许可证外,还应当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决定(2025年) 本决定自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 三、 第一百三十二条增加三款,作为第二款至第四款:“违反本法规定,道路运输经营者未按要求进行重点液态食品散装运输的,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除吊销许可证外,还应当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本决定自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 三、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