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2021年) 七、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作出修改 (二)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2021年) (二) 七、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作出修改 (二) 将第十一条修改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办理报关手续,应当依法向海关备案。 “报关企业和报关人员不得非法代理他人报关。”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