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的决定(2002年) 十九、

十九、 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六条:“商检机构依照本法对实施许可制度的进出口商品实行验证管理,查验单证,核对证货是否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