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2001年) 五十三、 删去第五十四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2001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正,重新公布。 五十三、 删去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正,重新公布。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1990)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01)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