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2011年) 二十九、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2011年) 二十九、 二十九、 将第五十条改为第五十七条,第一款修改为:“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 二十八、 目录 三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