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决定(2024年) 十六、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决定(2024年) 十六、 十六、 将第四十六条改为第四十九条,修改为:“当事人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对国家统计局派出的调查机构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向国家统计局申请行政复议。” 十五、 目录 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