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2015年) 一、

一、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作出修改

删去第二十五条第三款中的“供电营业机构持《供电营业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领取营业执照,方可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