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2013年) (二)

(二) 将第二十条第一款修改为:“进出境船舶和航空器兼营境内客、货运输,应当符合海关监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