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2021年) 十一、

十一、 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六十七条:“人民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案件,可以一次开庭审结并且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