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决定(2025年) 六、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决定(2025年) 六、 六、 将第六条改为第八条,第二款修改为:“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妇女成员。村民委员会成员实行近亲属回避。” 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村民委员会主任可以由村党组织负责人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成员和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可以交叉任职。” 五、 目录 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