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的决定(1991年) 一、 在第三十条规定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中增加下列五项: (三)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的决定(1991年) (三) 一、 在第三十条规定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中增加下列五项: (三) 在文物保护单位附近进行爆破、挖掘等活动,危及文物安全的,由公安部门或者由公安部门根据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予以制止,可以处以罚款; (二)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