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决定(2023年) 十九、

十九、 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零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等有关部门将慈善捐赠、志愿服务记录等信息纳入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健全信用激励制度。”